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此类发票从票面形式看就是一张增值税的普通发票,税率栏显示的是“免税”,可抵扣的税额需要计算得出,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取得一张金额是10000元的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发票,购买方可抵扣的税额=10000×9%=900(元),10000减去900的余额9100元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另外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在生产领用环节可加计扣除1%,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吗?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农民种植合作社所销售的农副产品是不要交税的,但作为采购单位要抵冲成本做帐,需要出具税务发票,可去国税局个人税务大厅开具。
去时要带上村镇两级证明,证明你所销售的事实,带上对方的税号,开具农产品自产自销的税票,无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