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从原文里能看出,这里的“无后”,并不是指没有后代,是没有尽到后辈的责任的意思。那么为什么后代人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曲解为现在的意思呢?
后来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
。但有意思的是,他认为第一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很多同志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犯了第一不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指的是:
1.
若不懂得顺从父母的意思,违背父母的心意,陷害父母于不义,是为一不孝。
2.
当父母亲年老,为人子,若因家里没钱,无法侍奉父母亲,使其三餐无法温饱、生病无钱看医,或者无功名,不能考秀才进士求得一官半职,为家扬名吐气,是为二不孝。
3.
孟子以为,为人子,若不娶媳妇,传宗接代,沿袭家火,过年过节,无后代为祖先扫墓、祭拜是为三不孝。
“不孝有三”其实有五件:
1.
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2.
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
3.
好货财,私妻子(只顾老婆孩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4.
从耳目之欲(放纵情色享乐),以为父母戮(让父母受到耻辱),四不孝也。
5.
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白话问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不孝者三,一曰阿意曲丛,陷亲不义;二曰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三曰不娶无后,绝其袒祀。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
阿意
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