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2024-11-27 1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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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双方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能够被分割的只能是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可以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签订共同的离婚协议,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就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官确定具体的分配份额。法官在分配夫妻共同房产的时候,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性质出发,同时保护子女、无过错以及妇女一方。具体来说,可以由其中一方取得,也可以双方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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