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首付部分所占房子的比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及债务都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虽然房贷是丈夫一直在还,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至于父母帮忙偿还部分,如果没有向父母打借条,只能认为是无偿援助。这种方式下,丈夫可以通过向父母打借条,那么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么她也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婚后你参与还贷的部分,由于你的收入也作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可能法院会认为女方也有部分参与还贷,然后就这部分酌情给予女方经济上的补偿。不过就房子本身权属来说不受任何影响,由于你父母也参与了房贷的还款事宜,故而即使补偿,应该也很有限。
产权和首付不会
但婚后还贷的部分不好确定
根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属于一方。
关于贷款部分,如果完全是由你父母父母还款,这个房子就是你单独所有的。如果是由你在还款,则你配偶享有你还款金额的50%权益。
好像是你没有离?只是担心以后出现这种状况。你就忍心让她以后净身出户,无依无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