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劳动仲裁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这个有些不好说,不同地方、甚至不同仲裁员的倾向性都不同。就我所知,除了用人单位的证据实在不充分,且无法从证据及常识方面说服仲裁员,且你所选定的仲裁员对于劳动者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上倾向性都很明显,基本上不会特别产生倾向性。而且虽然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但企业是纳税大户,也要平衡社会影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这是个现实问题。不过就我所知,一般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会力争让双方均满意,也就是争取调解方式定纷止争。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别做梦,劳动仲裁就是踩劳动者的,我昨天刚开庭,身有体会,
从历史上讲,仲裁委会偏向企业,因为以前企业都是国企。从现有法律上讲,劳动争议规则中有好多是由企业用人单位举证的,仲裁委只会公平审理
仲裁员会注重审查证据,以查明的事实为依据来适用法律。能偏向的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