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政策规定的,除非单位录用你的同时接收档案,要不然就应该将档案转理户籍地的人才。方便以后的档案流转。
现在各地均已实现社会保险,就不会有工龄一说,工龄是指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
至于干部身份,如果你不面临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身份这个名词也就没有啥意义了,因为现在均以聘用岗位为准的。而且北京市现在都已经取消转正定级手续了,那已经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产物了。
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话,个人自己是不能保管的,应该放到人才去。你可以先咨询单位,看单位是否有挂靠的人才可以存档,如没有,再把档案存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去,办个“人事代理”,这样以后你的档案就正常了,工作一年后,也可以去人才办“转正定级”手续,以后要考公务员之类的,档案就不会有问题了。
放在自己手里的话,除了转让定级和计算工龄,以后凡是要求出证明办手续的东西,你都办不了。
比如,档案所在地证明、在职证明、工作调动手续、准生证…… 当然,在若干年后,就算你交了社保,你也办不了退休。
就是说,如果你工作的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除了国企事业单位),你就必须把自己的档案存到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