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与“性”的语法范畴关系

2024-12-01 13:00:5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语法范畴是对语法形式表达的语法意义的归类。语法意义不能脱离语法形式,没有语法形式也就没有语法意义。如果一定的意义类型是从不同词义中提取的义征,没有专门的语法形式表达,就没有语法意义,因而提取的义征不属于语法范畴的类别。汉语的“男”、“女”、“雌”、“雄”、“公”、“母”等语素区分人和动物的性别,但是它们不会引起语法结构上的不同,即没有所谓的语法形式,也就是没有语法意义,因而不应该由这些词就说汉语有“性”的语法范畴。

回答2:

属于语法范畴——>词法范畴——>体词性范畴——>格
(我在笔记上找的,应该对)
代词有三个格:主格
宾格
属格
这是宾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