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与“受理”有什么区别?

问题如题,多谢。
2024-11-28 08:33: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两个不同的概念

按“受理”和“立案”两个词的意思也应该知道,受理的时间在你提出要求(诉讼或其他)的时候,也就是说你以合法的理由,确实应当该部门管辖,那么该部门应该受理,接受你的(诉讼或其他的)要求,而立案的时间是在差消审查之后,也就是说受理之后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
部门在受理之后,如不属该部门管辖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应虚亮知受理的部门(公安上要求先受理后移交),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应说明情况以及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键灶,所以,立案是在受理之后的,受理以后未必会立案,但立案的首先要受理

回答2:

呵呵呵,我的理解如下:一般受不受理在先,立不立案在后。公诉中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上,故将案前樱余件递交中院,中院审查满足基本条件予以受理,但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判有期徒刑以下(可由基院确立为审判案件,简称立案),但检察院不是吃素的,死活认为应是无期徒刑以上,该案要由中院审,故刑诉上要求,在都有管辖权的颂清法院中,先受理慧滚的

回答3:

前面几个答案都不对,为了防止误人子弟我来解答,早郑轿说的是法院。先立案后陆肆受理,丛态立案是内部行为,受理是对外体现。

回答4: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决定立案 就等同于受理案慎销件了。
受理案件的方式就是立案。
因此猜孝码二者在法律意义上都可以产生同一个穗哪法律结果,因此属于同义词。

回答5:

立衡侍案就是登记。登记后,法院认为开老中审理,就是受理了。
立案不一定给你管。咐含吵给你管了,必须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