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公司以我在工作期间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扣发我部分工资,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写赔偿的条款

2024-11-29 0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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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公司无权扣发你的工资。如果劳动仲裁的话,公司是要举证的。公司无正常理由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给公司造成损失,则不能扣发你的工资。你可以凭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首先,公司是没有权利扣你工资的。其次,申请仲裁的时间是一年。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更多问题请咨询侵权2378145504

回答4:

今天那个恶意拖欠工资的法规刚定,去劳动局告他,一告一个准

回答5:

劳动合同法里只提到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工作中是否是自己造成的重大损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无法鉴定,不能因为自己是职员,就必须背黑锅,许多领导都是阴险狡诈之徒,不可完全信任与他们,要忠于事实,以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