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难为人!注销必须股东本人签字,你找人代签的被人看出来了,还有什么可抱怨的?难道说谎被人当场揭穿了,还要说对方不讲人情吗?
而且这不是人不人情的问题,你的签字有问题,一旦把企业给你注销了,当时给你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后是有可能吃官司的!所以这一点不是为难人。
没有别的办法,你只能叫股东本人到场,因为你这有次前科了,所以股东不到场,工作人员是不会同意的!
现在包括银行这类的机构,他们把我们提交的东西都有扫描的,无论是要验印的章,还是手签的,如果不严格的,特别是银行有的业务有手签要求的,但是代签其实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你有预留印鉴这种东西在,但是如果是先工商这类超官方超正规的,就是非常严格,如果他有挑出毛病疑问,就要你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