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不可以同时兼任。
参考《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五、非领导职务设置的管理及审批:(七)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不得同时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