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10日,广西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设广西省,省会设在南宁。1952年12月10日,在壮族聚居的邕宁、宜山、百色3个专区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1956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倡议,1957年6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定,并在同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相应的决议。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从自治区成立20周年的1978年起,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的3月5日改为12月11日,与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自治区成立
1958年3月5日至14日,广西各族人民代表齐聚南宁,召开了自治区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5日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当年3月15日,广西各地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当时的广西区人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将3月15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区庆日)。
60年前,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