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中对于退伍军人退役后,有政府安排到用人单位(含企业)的职级待遇,是没有任何规定的。
退伍军人进入用人单位(企业)后,是有用人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层,依据用人单位的需要,以及查询退伍军人过去(档案中记载的职务、技能和功勋等),利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于退役军人适应能力、专业能力、团队能力、团队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等考察,并听取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和退役军人本人的意见后,决定退役军人在用人单位(企业)职级和待遇的。
对此是适应市场经济市场大环境的,也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不能干涉的;退役军人也不存在任何特殊性。
对进入企业没有具体规定,劳动法重点面对的是劳动者,军人另有相关法律保障。
我是退伍军人在国企干了14年了,到现在还没转成企业员工,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