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是隶属于存在主义的问题,没有深厚的现象学基础很难回答呢!我这方面知道得不多,只能根据自己的看法随便说说咯(犯错了勿喷)。
1.我认为存在是不能引用其他概念进行定义的,因为存在是最基础的,当引用其他概念进行定义的时候,已经带有对其他概念“存在”的假设了,但一切概念是来自于存在的事物的。存在只是存在,这样的定义法可能会含糊但是妥当一点,虽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结论。这样的定义唯一的作用就是引导人们主动思考存在。
2.存在是自因的,它存在,所以它存在。
3.见第一个回答。
4.我们所能证明的是“存在的我”,这是只有唯心主义才能做到的,在笛卡尔和贝克莱看来,因为我能活动(我思、感知),所以必然有一个存在的我承担活动。
而你说的“作用”其实是指现象,但是现象只是一个中间的过程,通往主体和客体的过程都是异常艰辛的,据此可以痛写数本厚书,况且最终要到达的还是存在呢!说说我的观点,关于存在的问题最好存而不论,敬而远之,即存在是无法被证明的。
5.存在存在着。
能够被感知的即为存在,包括直接感知和间接感知。不管用什么方法,您能测试出它,就证明存在。存在伴随着时间和空间,如概念就不是存在,不需要时间和空间。我的存在,还是哪句老话:我思故我在。存在的特性就是能被感知、被认识、被人利用。
1,被意识到的(包括非客观的)2,举例证明(标本)3,不正确(例如“动机”“趋势”“趋向”)4,不能自证在,因为所有的主客观事物都是通过“我”定义出来的,是建立在“我”存在基础上的。5,不知道
在我看来你是主张唯物的,但是透露出特别明显的唯心主义,唯物是真实的,唯心使世界不那么枯燥。有时你把这二者弄不清楚了,存在是判断唯心唯物的重要依据,这时要肯定一个,必须否定另一个,不存在二者并存现象,哲学界早有定论。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领悟哲学魅力。(个人见解)
1:唯心主义认为存在即是被感知,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即是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2:感官,联系。
3 不正确
4:
5: “具有”和“拥有”等归属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