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离职如果超过1年,但是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某个时间点给你工伤待遇,那么从这个最后的承诺时间点开始计算,1年内仍然是时效内,你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可以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规定的一年期限是除斥期间,即无论受伤害人期间是否向责任人要求待遇,均不影响申请时限进行。这一点和人身意外伤害的申请时限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以人身意外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申请,但肯定会败诉。
你说你私自去单位要钱,除非你找到足够的证据支撑(比如有录音录相或者多名证人为你作证),否则单位肯定会不承认,到时候是无法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败诉的风险极高。
建议请个律师吧。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一直在找公司要钱,那么时效从最后一次算起后的一年。所以你是有权利去仲裁的。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可以材料不齐或超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但可以接到不予受理通知后,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