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案简易程序、也请了辨护律师代理人、在庭审中被告是否有陈述权和参与辩论权?是否可以向原告...

2025-03-27 15:25:3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不是辩护人,那是刑事案件的称谓;
离婚案件不同与其他民事案件,即使委托有代理人,也只能是一般代理,没有特别代理权限,当事人必须出庭参与诉讼、进行庭审,即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事人享有陈述权、辩论权、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有权相互提问、对对方的说法、证据提出异议,举证予以反驳。

回答2:

1,简易程序也有权陈述权和参与辩论权,也有权向对方提问的。

回答3:

首先不是辩护律师,只是代理人。其次,被告原告陈述权和辩论权都有。

回答4:

您好!被告与原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任何庭审中,被告的最后陈述都是不可替代的。

回答5:

简易程序也有权陈述权和参与辩论权,也有权向对方提问。

回答6:

对方是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