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组织标志如下:
会徽上的图案是欧佩克英文的OPEC的四个字母,全称是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即Organization(组织) of Petroleum(石油) Exporting (输出)Countries(国家)。
石油输出国组织,即OPEC--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中文音译为欧佩克。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和共同的利益。现有12个成员国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
石油输出国组织,即OPEC——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中文音译为欧佩克。
石油输出国组织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简称“欧佩克”。欧佩克共有11个成员国,加入欧佩克的时间,它们是:阿尔及利亚(1969年)、印度尼西亚(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亚(1962年)、尼日利亚(1971年)、卡塔尔( 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67年)、委内瑞拉( 1960年)、安哥拉(2007年)和厄瓜多尔(2007年重新加入)。欧佩克成员国对当前形势和市场走向加以分析预测,明确经济增长速率和石油供求状况等多项基本因素,然后据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进行何种调整。例如,在以往数次大会中,欧佩克成员国曾分别确定提高或是减少该组织的总体石油产量,以便维持石油价格的稳定,为消费国提供稳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长期的石油供应。
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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