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负责!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当学生在学校期间(不包括节假日.只要从学生进入学校大门至离开学校大门)学校就负有对学生的监管责任.你弟弟在学校上下楼梯摔伤了腿!这就属于学校的监管不到位!就像孩子在家里不小心受伤了不管家长在干什么.都属于家长的监管不力.更有“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对此事不闻不问,在学校滞留2小时后,才由家长通知其班上同学送往医院”更表明学校的监管不到位(在学校滞留《两小时后》才由《家长》通知班上其他同学送往医院).建议向学校总务处协商.若不给出合理答复可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诉!要每个公民珍惜自己的合法权利.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等才会更加重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性!祝你弟弟早日康复!
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学校应对其安全负责,但学生也有一部分责任,学校应承担大部分责任,给予一定的赔偿,学生承担少部分责任。如果在学校交的有保险费,可以由保险公司给予一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