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50年元月,隶属于西安市民政局,秉承“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担负着西安地区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及优抚对象和城市救济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服务任务。这个西安乃至西北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排头兵、领头雁
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报市人事局备案。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