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申报的被查实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可出二千到一万的罚款,还有少交了或者没交会有少交部分百分之五十的五倍罚款哦,要是申报了交了就没事了。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发现后,一般是征管部门通知个人申报。如果查实纳税人年所得12万以上而未进行自行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注:应该按照公民义务完成交税。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自行申报者,将处予2000元以下的罚款;收到地税局通知后仍不申报者将处予2000至5000元的罚款;少交税且有单位任职的,将处以扣缴义务人相当于个人所得税款项0.5倍至3倍的罚款,纳税人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如实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可能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