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积分入户的入户地可以根据您的自身情况来进行选择。
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1.配偶家庭户。 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身份证。配偶属挂靠人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 所需材料:本人房产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在亲友合法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挂靠家庭户的提供户主户口簿、《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或户内任一成员身份证号码、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迁入配偶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4.代理机构集体户。 所需材料: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单位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个人申报的交验原件)、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招调手续未体现用人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人事名册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最近三个月以内的社保单。
5.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代管户。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或市(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迁出市外(被注销、撤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