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医保卡丢失会给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一般来说,如果确定医保卡丢失后,一定要及时挂失,挂失后要注意,及时去社保局补办,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医保卡丢失了可以电话挂失,但不能网上挂失。
医保卡电话挂失方法:
医保卡一旦丢失,应该立即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电话挂失,这样的是最快的解决办法,劳动保障部门的二十四小时电话是12333。
电话打通以后里面有语音提示,按照基本功能进行就可以了,当问到具体情况的时候,要在挂失时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居民医保卡编号及个人相关信息,要在确认以后在挂电话,一定注意信息的正确。
根据上面的叙述办理电话挂失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的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办新卡。
医保卡丢失怎么补办?
如果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不见了,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操作成功后,也会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电话挂失拨打12333医保热线,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即可办理。去现场挂失,带着自己的有效证件到当地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