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由于LOF份额是分系统登记的,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也可以直接申请赎回。拟申请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进行上市交易,必须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即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或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目前,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需要2个交易日的时问,即持有人T日提交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申请;如处理成功,T+2日起,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赎回或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