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合法有效凭证入账不符合税法哪一条规定

2024-12-04 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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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2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 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故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凭证入帐。

回答3:

补充一下:国税发【2000】1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