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以。犯人同样享有人格不侮辱和侵犯的权利,监狱民警应当对犯人进行依法监管,禁止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找监狱检察长投诉该狱警
保留证据,找当地检察院
:我儿子今天出狱,出狱当天被狱警打的耳膜串孔怎么办
后面怎么处理?我现在遇到同样问题,被打住院二十几天才通知家属
找省监狱管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