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加计扣除优惠。 形成无形资产 按照成本的150%摊销 相关问题 。

2024-11-07 2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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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A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共发生研发支出120万元,假定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条件,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为10年,公司2009年度按会计准则核算的会计利润为350万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转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待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1、2008年12月31日,该技术研发完成并形成无形资产:借:无形资巧灶衡产—非专利技术 12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1202、从2009年起,无形资产每年的摊销处理:借:制造费用 12(孝做120/10)
贷:累计摊销 123、计算2009年的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辩野所得额=350-12×50%=344(万元)应纳所得税额=344×25%=86(万元)

回答2:

收入减成本、费用等于利润,会悉中计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该怎么做怎么做。
本规定是税收优惠:
你发生了100元研发费用,算税时我让你扣150,这样交的税就少了;
假如研发活动形悉梁成了专利等无形资产100万,按5年摊销,会计上一年摊销20万,形成睁陆山费用20万,但算税时我让你按30万(20乘以1.5),同样达到了少交税的效果。
这是国家鼓励研发制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