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但容易引起争议,建议最好是写明工资。
另外,待遇不属于法律强制的,即这项由单位自己决定,不论给和不给,均合法。
加班费是由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不需要注明。
1、没写工资待遇,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双方进行举证的。
2、加班费的支付国家有规定的,所以合同中不用另外约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就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如果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在法律上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单位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对于这类合同,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依法应当责令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报酬属于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待遇.加班费等劳动报酬条款,属于部分无效。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平均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