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中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在哪里?

两者不都是没有对案件进行审理吗?有和区别呢?
2025-04-15 14: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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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裁定驳回起诉是已经受理了,后来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