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的主体主要是指法人,还包括;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农民).
二,法人
法人是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三,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指法人要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经济法的主体与法人资格没有本质关系
1,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纠纷调整的对象。
2,法人资格,是指法人要具备的条件.
引用法律;
《经济合同法》第二条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经济合同法》已废止,但概念有效。
具有法人资格的,不一定都是经济法主体,如机关法人。是经济法主体的,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如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