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要求户口整顿工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着力查清当前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地以居(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在中国内地居留的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要依照规定办理。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枫)今年11月1日起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首次明确超生可入户”。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天 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澄清说,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6月11日南方日报) 看来,登记入户是允许的。“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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