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步骤: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八、贷款发放: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对外省的学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步骤: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八、贷款发放: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
扩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五章 贷款申请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第十七条 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二)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三)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 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负责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和年度贷款额度对借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第十九条 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分配额度通知后,应及时将下列有关材料汇总后交经办银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三)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操作规程(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助学贷款
每个地方的条件和步骤可能会不同,但基本一致,以安徽省为例。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农村合作信用社助学贷款的条件和步骤如下:
第四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学校名单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第五条 贷款申请材料:
(一)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3.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4.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有关申请表格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
第六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申请受理日期定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二)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第七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到学生首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贷前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在随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划款授权委托书,将贷款资金从借款学生个人账户汇划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账户,并备注借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高校收到贷款后,应当及时告知借款学生,并将贷款中生活费部分转发给借款学生。
如果是贷款受利人,自己可以去办理。
扩展资料:
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利率。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一年一定,那么从上学开始的那一年执行起始利率;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一年一定,执行合同利率。
2、明确还款方式。学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即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3、明确利息偿还方式。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对此规定,毕业日至首次还款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借款人可选择利息摊薄法、利息首期归还法两种方式进行归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对象和条件
阿Q精神:我朋友是金华市区的学生,今年考上了浙大,但家里经济困难。请问: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徐晋:浙大学生既可在杭州办理就学地(校区所在地)助学贷款,也可在金华(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办理
AK09:我是江西人,在金华读书,请问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徐晋:就学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具体委托高校办理。我市金融机构已与部分高校签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院校与工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也即将与工行签约开办助学贷款。
妹妹:我的家位于金华市郊,我想申请助学贷款,该如何办理?
王芳:对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就近办理。
爱令: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张明富: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遗失的需提供学校学生证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新生未办理学生证的,可提供入学通知书;无身份证的需提供身份证办理部门的证明原件。老生贷款另需提供经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历年成绩证明。
(2)提供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及以上政府、街道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证明中需有学生姓名、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困难具体情况及原因。
(3)两位见证人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额度、期限和利率
无知者无畏: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徐晋:助学贷款分学费和生活费贷款两种,贷款额度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无知者无畏: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张红: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校4年+毕业后6年)。贷款学生可视毕业后就业和收入情况,在一至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南北中: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徐晋: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利率政策执行。现行利率为:(1)一年至三年(含):5.76%(2)三年至五年(含):5.85%(3)五年以上:6.12%。如遇利率调整,由贷款银行编制新的还款计划书并通知借款学生。
信用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PPTang:什么人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张红: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其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PPTang: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有何要求?
徐晋: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
PPTang:信用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是指什么?
徐晋:见证人是指与借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等。
发放和还款
罗罗: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张红:国家助学贷款施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学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0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性发放或半年发放一次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
吧吧啦: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
徐晋:(1)、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与经办银行确定还款计划和还款时间,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学生可视毕业后就业和收入情况,在一至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2)、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gy: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调整贷款数额或中止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王芳: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
毕业以后怎么办
校长: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王芳: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催收贷款,负责在一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没有就业的,提供家庭有效联系地址。借款学生应按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换款方式等情况。
午夜小巷: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
徐晋: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关于停发
夜明珠:在什么情况下,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张明富: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要求借款学生和保证人偿还学生借款本息,或依法处理抵押品、质物,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借款学生未按计划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7)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没有及时通知贷款银行,需重新提供担保措施的。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四位嘉宾!也感谢热心网友参与!最后祝各位大学生朋友学业有成,生活愉快!再见!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