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最根本原因不在女方,女方绝大多数不是主动的破坏家庭,破坏婚姻。最本质的原因在于男方感情或者身体背叛,将婚姻失败或者破坏的原因归结于小三一方,有失偏颇。因此,针对这一群体制定法律来惩戒,不是很合理。
应该不会制定,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配问题的时候,如果查实一方是因为外遇之类的,会对另一方分配多点的财产,有额外的偏向吧!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国家早就有相关法律。
应该制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