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是指企业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到的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
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企业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期末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出售或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