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分具体情况说,假设是类A的函数A1调用类B的成员函数B11.假如是A1的参数里有类B的实例,直接引用就可以了2.假如是A1里只是需要B1的这个功能,并且参数里没有类B的实例,只有把B1设成静态函数或者把B设成A的成员变量(由于空间开销,可以把B设为静态的)
定义类对象再调用啊,或者另一个类的成员函数是静态函数的话可以包含头文件后通过::调用
声明友元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