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税款可以退吗

2025-04-15 1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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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  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  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  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  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  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