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转正期的区别:
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
2、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见习期一般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3、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4、转正期,是试用期员工经过试用期的测试之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的一个时期,一般在试用期员工试用期结束之后,用人单位就需要依据试用期的表现给予是否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