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去哪里办?

护照去哪里办?
2024-12-03 00: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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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护照去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
这个户口所在地出入境局是以当事人身份证上办理的户籍地为依据的,同时当事人办理护照时要提前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护照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本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扣押;
2、本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公安部委托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
3、本护照遗失或被盗,在国内应立即向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在国外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
4、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应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