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研究生的奖学金是多少?

一等、二等和三等各是多少啊?怎么排名?
2024-11-23 1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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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为在读学生的90%,其中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均各占总人数的10%、30%、50%。

扩展资料: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占地2430亩,有本部、新校区和医学部等校区,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亿元。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0种;94个本科专业。

学校有教职员工3278人,其中,专任教师196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53.3%;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调整评审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回答2: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通知》(冀财教〔2013〕158号)、《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3〕175号),以及《河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字〔2013〕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基本条件及获奖具体要求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不享受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如有违法违纪的,撤消记录后方可参评该奖项;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
6. 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7.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
8.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3年,博士研究生为3年,可正常参评;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方得参评。
(二)评奖对象:
1.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以最终成绩(成绩加成方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
(3)调剂生(包括校内调剂)和一志愿录取学生获奖名额分配由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2.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考入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非应届毕业生考入本校且符合基本条件的,以最终成绩(成绩加成方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
3. 符合基本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研究生评奖标准如下: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优先;
(2)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及授权专利等必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用于评审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授权专利的有效时间范围为12月20日前。所提交的获奖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
(4)具体量化标准原则上可参照如下标准执行:评奖实行百分制原则,其中思想品德占比10%,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主持和参与课题、学术获奖、实践成果等)占比45%,导师评价占比15%;
(5)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参照具体量化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综合考评办法),对研究生实行综合测评,其中,导师评价以《关于印发〈河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校研字〔2013〕16号)要求进行分项打分;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额度及比例:
1.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2. 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为在读学生的60%,其中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均各占总人数的10%、20%、30%。
(四)评选时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每年12月20日前启动。学校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将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四条 学业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二)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选、推荐等工作。
第五条 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等事宜:
(一)研究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予以审批并确定推荐名单;
(二)培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
(三)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六条 学业奖学金的公示及异议裁处:
(一)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培养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异议的,可在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七条 学业奖学金的发放程序:
公示无异议后,财务处对获奖者的个人信息及银行账号进行审核并发放奖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各培养单位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并将本单位实施细则及评审委员会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第九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妥善保管评奖材料,并报送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回答3:

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章程(修订)第一章 宗 旨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读研究生专心完成学业,在科研事业中取得成就,贡献社会,为国争光,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从2007年度起在河北大学设立求是研究生奖学金,首期设置为三年。第二章 奖励对象第二条 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我校与农业科学技术相关学科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奖励对象以博士研究生为主,科研业绩突出的硕士研究生也可参评。第三章 奖励名额和奖学金额度第三条 奖励名额:每年度20名。第四条 奖学金额度:博士生5000元,硕士生4000元。第四章 获奖条件第五条 凡申请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者,须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立志献身科学事业,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3.学习勤奋刻苦,较扎实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位课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意识和能力。4.理工科研究生须在有重要影响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且被SCI、 E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取得的其他重要学术成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生一般应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重要学术成果。参评文章和其他重要学术成果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5、有违反校规校纪和违法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活动。第五章 评审与颁奖第六条 评审程序1.研究生学院发布评奖通知。2.符合申请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连同导师推荐意见、参评学术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学院(中心、部)。3.各有关学院(中心、部)根据评奖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材料经所在学院(中心、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学院。4.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5.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6.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和获奖研究生详细信息报送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由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审批后颁发。第七条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份开始申请;各学院(中心、部)将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第八条 我校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由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颁奖仪式,特别邀请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代表参加颁奖。第九条 获奖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行为,将取消荣誉,追回获奖证书及奖学金。第六章 组织管理工作第十条 河北大学成立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研究生工作部。第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求是科技基金会协商解决。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河北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代章)

回答4:

一等1000元,二等是800三等是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