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电台呼号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国家冠字,由“B”表示,第二部分为电台性质,由一位拉丁字母表示:“Y”表示集体电台,“Z”表示在集体电台上使用的个人呼号。第三部分为我国业余电台分区,即电台所处分区数,由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四部分为后缀,即各电台自身的呼号,收信台由四到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联络台由二到三位拉丁字母表示。每个业余电台的具体呼号由省、市、自治区体委在审核其设置申请时根据电台性质,本省所处分区,以及分配给本省的后缀提出意见,同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