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这道案例分析题答案

2025-04-14 0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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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原告应当就损害结果与被告行政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举证
被告应当就其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时的合法性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二十七条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2,可请求返还7袋冰糖,2100公斤被损害糖果的折价赔偿,租赁费3000元,及他必要性开支。经营损失6300元不在赔偿范围,赔偿范围仅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不赔.根据《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