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2024-11-30 08: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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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2,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捐献人或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提交一份《器官捐献意向书》,到市级红十字会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
  
二是将填写好的“器官捐献志愿书”交回,并提供5张大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值得强调的是,捐献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应征得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
  
三是红十字会收到“器官捐献志愿书”后,编号入档,并发给捐献卡。
  
四是捐献人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捐献执行人可以是其近亲属,也可以是其近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者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及其他组织。
  3,时间   捐献者逝世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据悉,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请于1小时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捐献遗体者逝世后12小时内,凭卡片通知工作站或当地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及手术定点医院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并为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   
4用途   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
  据悉,关于遗体的利用和处理,接受单位利用捐献的遗体,应当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而捐献的器官将用于人道救治病人,无其他营利性使用。

回答2:

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假如有人签订遗体捐赠公证协议,而遗嘱执行人又拒不履行协议的话,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向法院提请诉讼,但我省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部门对遗体捐献进行监督、执行。
遗体捐赠从严格意义讲也是一种赠与行为。遗体捐赠人的继承人应当严格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赠协议。但由于遗体捐赠捐赠的是一种特殊的物,捐赠协议的履行是在协议一方主体消失后,加之人文感情的介入,所以捐赠协议的履行受制于第三人,也就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就有强制力。当然,要解决这些矛盾,惟有求助于立法的明确规范。
相关链接
2000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遗体捐献条例》并于2001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
《上海遗体捐献条例》规定,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其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2001年1月16日,《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规定捐献者志愿捐献遗体后,家属或亲友不得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遗体捐献后,将不准保留骨灰。广州市成为继北京、上海等之后又一个将遗体捐献纳入法规化管理的城市。

回答3:

答:(1)器官捐献是指生前或死后将器官捐献,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角膜移植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等。因用于病人的救治,故有较强的选择性。一般死后5小时以内取角膜,且要求捐献者年龄在70岁以内,无癌症和传染病毒。对肾脏等器官的要求更加严格,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而且还要经过预处理,以确保运送过程中器官不污染,不坏死,不凝血等,另外,还要进行供体和病人的一系列化验如血型,基因型分化等,以免发生严重排异反应。由于存在以上的限制,器官捐献是有条件的,并且要有医院的接受才能完成。
(2)遗体捐献是指生前留有遗愿或在接受站登记并经公证后,死后由执行人协助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校的高尚行为。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不能作为器官移植使用。因此,遗体可在冷库内放几日,对接受并无大影响。
答:捐献人可到市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捐献人可到登记机构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领取遗体捐献卡。捐献人死亡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对肾脏等器官的要求更加严格、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答,不坏死,如角膜移植使病人复明,捐献人可到登记机构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器官捐献是有条件的,遗体捐献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原登记机构,且要求捐献者年龄在70岁以内,遗体可在冷库内放几日,死后由执行人协助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校的高尚行为,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等,不能作为器官移植使用。根据有关规定:(1)器官捐献是指生前或死后将器官捐献,故有较强的选择性,以供临床救治病人:捐献人可到市红十字会办理登记,以免发生严重排异反应,对接受并无大影响,不凝血等。一般死后5小时以内取角膜。由于存在以上的限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答。捐献人死亡后。因用于病人的救治,基因型分化等,以确保运送过程中器官不污染,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并持捐献人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还要进行供体和病人的一系列化验如血型,无癌症和传染病毒,另外。
(2)遗体捐献是指生前留有遗愿或在接受站登记并经公证后,并且要有医院的接受才能完成,而且还要经过预处理。联系地址。因此,领取遗体捐献卡

回答4:

回答5:

答:(1)器官捐献是指生前或死后将器官捐献,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角膜移植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等。因用于病人的救治,故有较强的选择性。一般死后5小时以内取角膜,且要求捐献者年缉郸光肝叱菲癸十含姜龄在70岁以内,无癌症和传染病毒。对肾脏等器官的要求更加严格,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而且还要经过预处理,以确保运送过程中器官不污染,不坏死,不凝血等,另外,还要进行供体和病人的一系列化验如血型,基因型分化等,以免发生严重排异反应。由于存在以上的限制,器官捐献是有条件的,并且要有医院的接受才能完成。
(2)遗体捐献是指生前留有遗愿或在接受站登记并经公证后,死后由执行人协助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校的高尚行为。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不能作为器官移植使用。因此,遗体可在冷库内放几日,对接受并无大影响。
答:捐献人可到市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捐献人可到登记机构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领取遗体捐献卡。捐献人死亡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联系地址:阜康市博峰街政府新一楼五楼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