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撤回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是行政行为吗

2024-11-07 1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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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撤回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等待人社局作出双方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