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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不是互碰自赔,你追尾,属全责。应是无责代赔。
互碰自赔是指: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各车损失分别不超过2000元,经过事故方协商同意,可以采用互碰自赔,即自己的车损由自己的交强险公司赔付。
无责代赔:双方都为投保交强的机动车,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应由无责方赔付有责方的100以内损失,实际由有责方的交强保险公司代赔。
比如:你全责,对方车损540,你的车损200,则由你的交强险公司赔付540+100=640,你的车损余下的100由你的商业车损险公司赔付。
所以,如果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定损也为540的话,你的损失也超100的话,修理厂代索赔应向交强公司索赔640元。540给你,100付你的车辆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