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父亲去世后,父亲的房产和宅基地,我和妹妹有权利继承吗?我还有叔叔,他们有权利阻拦我们继承遗产吗?(律师呼叫中心邀请临沧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宋律师:你和你的妹妹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的叔叔及其儿子无权阻拦你们继承遗产。 相关知识——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继承权的丧失,又 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三﹑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当然没有,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的表述,没有说明是谁的遗产,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的遗产,由于你父亲已去世,那么你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是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你的叔叔们是第二顺序,他们没有继承权。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