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丰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参考资料:
业主委员会-百度百科
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4、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百度百科
为保证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够真正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正确履行其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也应具备一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