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户口从娘家迁出来,以后虽然说原来的户口本并没有注销,但是已经失去了作用了,不能再从娘家那里办理身份证了。
户口从娘家迁出后,就不能在娘家办身份证。户籍派出所档案户口注销,不允许办身份证。户口薄扉页没有注销,但是户籍档案中注解注销,在迁移迁出证上有明显记录。
不可以,你已经从娘家迁出户口了,虽然户口簿未注销,但在派出所户口簿存档上已经显示你迁出了,所以不能用娘家的户口簿去办你的身份证,你可以用你的新户口簿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户口从娘家迁出后,户口本上未注销可以在娘家办身份证。如果是第1次办理,带着户口本就能够办理身份证。现在全国联网,如果是第2次换领身份证,在任何地方的派出所都能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