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是指汉字简化后被简化字所代替的原来笔画较多的汉字,以国务院2013年6月5日公布实施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之一〈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为最新规范,地支十二字都未在其中,何来简繁之说。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字是传承字,并不是什么繁体字或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