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是一式三份,一份给单位、一份给员工本人、一份是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是部分地区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份是直接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交上去的,并不需要员工本人交上去。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第十六条 〔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职工或者其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达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