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你好,出于个人原因我做到这个月月底就不会在干,非常抱歉辜负了公司对我的大力栽培,对于交接我任务的人我会全力教导他,万分抱歉,望谅解。
2、BOSS,我想说下我这半个月的工作情况,我觉得我不是很适合现在这个职位,我可能不能胜任这个工作,以后怕给公司带来麻烦,所以我想辞职。
3、尊敬的某某总:因家庭(或某某某)原因,我经过再三考虑,准备辞职,还望请您批准!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跟您共事的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对我以后的人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谢谢您!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委婉一点,建议可以说因为个人职业规划,个人发展等原因,需要换个环境,这样,大家都了解,又不会太突兀。不能直接说想辞职,或者不干了之类的话,因为太直接了。 常见的理由还有:
1、家庭因素。
2、职业发展瓶颈。
3、待遇问题。
4、工作与兴趣和专业不对口。等等。
务必要选择低调、稍微秘密的场合,大多数企业都不想员工离职太高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