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世纪之后,人们就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许多争论,发表了大量的政治文献。当时比较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吉莱希厄斯的两把剑的理论,即上天注定人类社会要受到两种权力的统治,宗教的和世俗的权力的统治。两者均以神圣、自然的法律为依据,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任何人都不得兼而有之。两者均要受法律的制约并在自然和人的统治中担任一项必要的任务。作为上天规划的两部分,每一种权力都有赖于另一种权力的帮助和支持。